公園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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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內容

公園認養

簡要說明

希望透過企業認養公園的方式,提供企業實踐社會責任管道,同時可與鄰里建立良好互動關係,共同打造新竹縣成為宜居永續城市。本府已訂定公園認養相關規定且長期持續爭取熱心公益企業或團體認養本縣公園綠地,至2024年12月底已有7處公園綠地由民間團體認養本縣公園綠地。

需求說明

確認認養者的資格(凡新竹縣縣民、公私立機構及社團)皆得以書面向申請認養,並以一處公園綠地為認養地點,認養期間以一年以上為原則。

場         域

以1處公園綠地為認養地點。

進行方式
  • 1.由認養者申請提供有關之資料,審核通過後,得以認養之。
  • 2.認養人應善盡管理維護責任:
    (1)植栽養護:包括澆水、除草、施肥、驅蟲害、枝葉修整、扶正及違規廣告物清除。
    (2)設施之巡查及維護:包括環境清潔維護(含公園廁所)、設施檢查及巡查等,如發現設施毁損或遭他人違規使用,應通報管理機關處理。
  • 3.認養期間植栽養護及設施之巡查與維護等費用,由認養人自行負擔。
  • 4.認養者得於標的適當地點自費設置名牌。名牌之規格、位置、數量由本府審核之。
權利義務
  • 一、認養人應善盡管理維護責任,植栽養護及設施之巡查與維護等費用,由認養人自行負擔。
  • 二、頒發認養人感謝狀,公開表揚。
  • 三、媒合成功相關成果將公開於「新竹縣ESG媒合平台」-成果專區,以展現企業落實ESG及SDG之內容,透過平台露出提升企業形象。
期         程

認養期間以1年以上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