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第一期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
資料
新竹縣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核定本) (點擊前往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網頁)
- 類型: 氣候變遷調適
- 進度: 已核定
- 公開年度: 113 年
- 推動期程: 113-115 年
前言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環境部於 112 年 2 月、12 月分別發布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及《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共同致力於推動氣候變遷「調適」與「減緩」政策,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依相關法令規定,新竹縣政府須於 113 年 10 月前完成訂修「新竹縣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第一期)」,經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並對外公開。
新竹縣政府於 112 年 6 月即成立「新竹縣政府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並透過推動會之調適工作小組,啟動訂修本縣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規定,訂修調適執行方案內容過程中,需依相關氣候資料與科學方法等,評估氣候變遷所帶來的風險程度,並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規劃相關調適策略及措施。同時透過諮詢、訪談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針對氣候衝擊、調適議題及對策等,彙整相關專業意見與建言,據以完善本縣調適執行方案,確保調適工作因地制宜。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對環境生態與經濟社會的影響,歷年來攜手縣府所轄各級機關單位,戮力推動相關氣候變遷調適工作。透過妥善規劃本期之調適執行方案,進一步加強建構各領域之調適能力,並融合新竹縣政府各局處未來重點之施政工作。同時,更強化公眾參與及教育宣導工作,將氣候變遷的「調適」內涵,逐步落實於縣民朋友的日常生活之中。我們期盼,在氣候變遷加劇的時代下,建構一個智慧永續、支持弱勢及樂活韌性的美好家園。
